永义公司,之所以能够在县城这边,横行霸道。
是因为,它的上面,有黑狼帮。
如果说黑狼帮是程家一手养起来的一条家犬的话,那么……永义公司,就是黑狼帮养的狗。
别看杨永义,在县城里作威作福,如同土皇帝一般,没有人胆敢招惹,但是在黑狼帮,尤其是在黑狼这个帮主面前,就是一个狗腿子!
如果黑狼愿意,随时都可以把其他人提拔起来。
让永义公司,改成其他名字!
因此,杨永义在得知黑狼要来县城之后,处处小心,生怕什么地方,招待不周,惹怒了黑狼。
但此时此刻,黑狼却跪在了一个,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面前。
而一分钟前……自己却扬言,要将这个年轻人,剁碎了喂狗!
咕噜!
杨永义咽了一口口水,他觉得……下一秒,要被剁碎了喂狗的,可能是自己。
那些尚未离开的小摊小贩,看到这一幕,也都瞠目结舌,震惊不已。
“我去……这,这年轻人什么来头!”
“杨永义都不敢得罪的人,在这年轻人面前,居然要下跪!”
“这才是大人物,这才是真正的大人物啊
县城里的人,看待事物的目光,终究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对他们而言,一个杨永义就已经高不可攀。
更何况,现在的叶乘风。
“黑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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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六章庆市的变故[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