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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伏拉马尔的黑夜[2/2页]

我有一朵优昙花 北辰星府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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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乃至于鲍鱼海参。
     一勺子下去,是荤是素都已成定局,如果觉得亏了,可以交一个小子儿再来一勺,反正是一勺一个小子儿,全凭运气。
     花三五个小子儿,来上一碗热气腾腾的吃食,就着炸面包片,美美的吃上一顿,如果一时窘迫,吃不饱肚,那边上还有免费的淡汤,可以混个水饱。
     因为这种方式吃饭,吃客要死盯着那水汽中的木桶,尝试找到高价值、合心意的吃食,店家要死盯着吃客,按勺数收钱,双方都不能眨眼,故而又被称为尼勒泽尔,这是露西亚语中,别眨眼的意思。
     尼勒泽尔凭借着价格亲民、内藏惊喜,而迅速风靡整个伏拉马尔。
     大部分吃不饱饭的民众,拿着积攒下来的小子儿——这些换不到粮食的破铜烂铁,每天排着长队来下河区吃尼勒泽尔。
     达克耶维奇是一大早便来抢着吃尼勒泽尔而穿戎装的唯一的人。
     他身材高大,有着灰种人典型的灰白肤色,饱满的面庞上泛着十分明显的菜色;穿着一丝褶皱都没有的戎装,可是却连个帽子都没有,一头板寸上满是污垢。
     一大早便来了的达克耶维奇,遇到老幼妇孺和伤患,总是一言不发的为他们让出位置,教那些排在他后面的闲汉们满腹抱怨,但又打不过这一身戎装的大高个,便替他取了一个绰号,四处传播,叫作傻大个。
     傻大个每日里,天刚蒙蒙亮便排上了队,却一直到九点左右才能吃上,闲汉们日常在后头阴阳怪气的冷嘲热讽,他也不回答,只是摸摸排队、礼让,一直到轮到他了,才像往日一样,从怀里摸出两个盘得圆润的小子儿递过去,也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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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识的店员们看见他来了,便默契的换上一个稍大一点的勺,傻大个也不作声,只是默默地舀上两勺,便去边上领了炸面包片和淡汤,寻个角落蹲下来默默地吃。
     作为店主的儿子,在家里的店打下手的小弗拉基米尔便对他很好奇,在他的世界里,难看到这种好似和周围的一切脱节的人。
     这是一个尽管落魄,却还有点底线的好人。
     他也曾听人背后议论过这傻大个的事儿,傻大个曾经也是个军_人,因为联盟日渐削减军费,各个城市的执政团也渐渐断绝了驻扎部队的物资补助,吃不上饱饭,傻大个便来城里某个活路,日常在权贵们的产业里卖些苦力,换取一天的吃食。
     小弗拉基米尔看着傻大个狼吞虎咽的吃完,把两个碗还了回来,沉默的离开了小店。
     嗯,两个被舔得连点油星都不剩的空碗。
     虽然心中的好奇越发严重了,可买卖还要做下去,毕竟日子还要过下去,小弗拉基米尔继续开始收钱递碗,期待着傻大个晚上的到来。
     时间一点点过去,从天光乍破到夜幕沉沉,原本每天准时来两趟的傻大个却不见了人影,小弗拉基米尔紧了紧身上的化纤衣服,新泰伯利亚一年四季的夜晚都是这么的冷。
     【今天的傻大个会来吗?】
     小弗拉基米尔如是的的想道,他仔细的从记忆深处挖掘出来,那个从别人口中听来的名字,轻声念叨起来。
     “达克耶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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