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卿卿。我不属于这里, 但我还是被迫留在了这里。我只是一介平民,无权无势无钱, 如同茫茫尘世间的一只蝼蚁。我需要赚钱, 需要认识有权有势的人。我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 只有他们帮我, 我才能找到回去的路。思来想去, 除了一门厨艺拿得出手,我也再无别的天赋技艺,于是,我撺掇着我娘, 将沈记铺子的其他东西都清卖掉, 只卖吃食。我做的吃食,都是乾京城里旁人从未见过的。物以稀为贵,老百姓都觉得新鲜, 也一时吸引了许多达官显贵来买。但我知道,轻易能买到的, 便不会觉得珍惜,反倒辛苦。倒不如抬高了银钱,限量售卖。很快, 沈记铺子在整个乾京城便有了响当当的名气,只怕无人记得在半年以前,沈记铺子是专门售卖柿饼和粽子糖的,别无他物。虽然赚到了银钱,但还远远不够。我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赚银钱, 更为了想要结识的人。终于,我认识了他们。太子,还有秦季珣。但我能看出来,他们最宠的,是那个小团子叶念凝。她那么小,那么可爱,望着我的时候,仿佛能将我的心都融化了。我以为,我在这里内心只剩死寂,却没想到,我还是被她打动了。当她黑亮的眸子,盯着我瞧,馋我手中的吃食时,我的心总是湿漉漉一片,恨不得将整个沈记铺子里的吃食都递给她。她是我见过最干净,最善良,最可爱的小天使。但我还是利用了她。她很幸运,已经拥有了最好的一切,但我不一样,我还有太多的事需要做。我和她是朋友,是最好的朋友。但我相信,若她知道,也是愿意被我利用的,我真的没办法,在这里的每一日都很难熬,我只想回家。于是,在那个人贩子想引诱我们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带她去了。其实,我不全是为了捕捉到人贩子的那些赏金,我更多的,是想与她一起共患难,让我们的友谊更深。从人贩子手中得救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和她的友谊已经根深蒂固了。但没想到,却招惹了秦季珣。他虽年纪小,但他总让我感到心悸。秦季珣是我不能惹的人。祁珏泽也是。不过我不怕,他们都是人,不是神,不是魔。是人就有软肋,而他们的软肋,出乎意料的一致,都是叶念凝,那便很好办了、毕竟我是叶念凝的好朋友嘛。乾京城内发生了很多事,有危险,有感动,有欢笑,有热泪。后来,祁珏泽发现了我的秘密,知道了我一直在打探的那个地方。他答应我,如果他当了皇上,一定帮我寻到那块石头。我也答应了他,替他收集情报。管理一家秦楼楚馆并不是什么难事,手下的姑娘们也都很听话。折磨我的,只是心底不停告诉我的那个认知,我背叛了太子。但很快,我便觉得可笑。我从来都不是太子那一方的,何来背叛。但我没料到,祁珏泽竟然利用我,设计陷害了太子。看着那个傻太子红着眼,一间间踢开客房门寻我的时候,我心中突然有些慌『乱』。怕他寻到我,又怕他寻不到我。最终,他还是没寻到我,反倒被一堆人指指点点,灰溜溜的走了。我望着他有些寥落的背影,这才明白,原来他动心了。我一直以为,他会喜欢叶念凝的。但没关系,这与我无关。我与他,从来都没有任何关系,只有利用与被利用。更何况,他根本不适合当皇上。反观祁珏泽,智商在线,大局观强,不知比他强了多少倍。若他当皇帝,恐怕他永远都寻不到我想要寻的那块石头。但祁珏泽不一样,我相信祁珏泽,以他的办事手段与能力,肯定替我寻到。但我那夜,却未能入眠。闭上眼睛,全是那个傻太子,红彤彤的眼睛,跟个『逼』急了的兔子似的,只差没跳起来咬人了。原来一直傻白甜的太子,着急生气起来,是这个模样。第二日,我去找了祁珏泽。交易继续,但我加了一个条件,希望他若当了皇上,能放太子一马,不要夺了傻太子的『性』命。许是祁珏泽觉得太子根本构不成威胁,又许是祁珏泽根本就没打算杀了太子,祁珏泽很干净爽快的答应了我的请求。至此我别无他求,一心一意帮祁珏泽搜集情报,谋划大事。只要祁珏泽的大事成了,我的大事也就成了。至于傻太子,我已为他求了情,仁至义尽。而他和叶念凝两人总是鬼鬼祟祟的出现在我身边,顾左右而言他的与我说话,打听我的喜好,甚至想方设法约我出去玩,我都只是一笑置之。两个孩子罢了。我不一样,我有自己的事,没时间陪着他们玩。我不属于这里,更不可能和太子发生些什么。他只是还小,年纪再大些,多几个女人,便什么都懂了。可我没想到,祁珏泽输了。那一夜,我待在沈记铺子里并未出去。打仗不是我擅长的事,排兵布阵我也不擅长。情报我已经搜集得够多了,可祁珏泽还是输了,我未来得及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就被傻太子派来的人抓进了宫中。不,现在不应该称他傻太子了,应该叫做皇上了。他赢了,与祁珏泽有关的人都进了天牢。我以为我难逃一死,那也无妨,反正在这里活着也无什么意思,支撑我活下去的不过是想回家的执念罢了。可他没杀我。反倒我在皇宫里的日子,过得比任何一天都要好。他对外声称是软禁我,但我除了不能出宫殿,在里面却是好吃好喝的待我,绫罗绸缎,布匹香料源源不断地往我宫中送,山珍海味,美味佳肴也从未断过。殿内伺候的太监宫女也众多,一开始我很不习惯,但渐渐也慢慢习惯了这样被人伺候着的生活。除了他未曾来见过我,一切都很好。除了没有自由,我什么都有。在我意识到我竟然慢慢被这样改变同化的时候,我惊醒了。习惯有人跪伏,习惯有人伺候,习惯有人对我俯首帖耳,这样的习惯是可怕的。我想见他,他不来。于是我开始绝食抗议,他很快便来了。他穿着一身明黄『色』的龙袍,已经初初有了帝王的风范威仪。只是他细长的眉眼,望着我,里头全是失望与痛心,漫天的星辰坠落其中,黯淡得没有一丝光芒。他语气悲哀地问我:“卿卿,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你为何要这样背叛我?”我不答。他为何不明白,我与他毫无瓜葛,又何来背叛?他声音悲怆,隐有泪意:“卿卿,所
第108章 沈卿卿[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