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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目标[2/2页]

枯剑吟 笑入胡姬酒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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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苦难看着白云欢笑到捂着肚子,更郁闷了。
      伙计误以为苦难是车夫的闹剧过了,四个人才一路在伙计的带领下走入了铺子。
      铺子不大,可是却有两层,第一层都是些布料或是半成的手工品,第二层才是成品衣服,水井镇也不是什么大的集市镇子,衣服价格普通,最贵的也才几两银子。
      白云欢负责给小姑娘选衣服,楚不为在一旁负责银子的分配,且楚不为不需要衣服,他出门的时候,楚夫人就只差把整个楚家给他背走了。
      苦难则是一个人去挑衣服,想着总不能以后就穿着一件衣服走南闯北。
      选衣服这件事,到了白云欢和小姑娘这一大一小这里,好像有些不容易。
      因为小姑娘从不说话。
      白云欢拿衣服给小姑娘看的时候,小姑娘不说话,就只看着白云欢。
      白云欢叹了口气,一琢磨,估计是没看上,就这么一件一件的挨着试下去。
      差不多快试完的时候,白云欢以为已经挑不到合适的小姑娘喜欢的衣服了,小姑娘却小手轻轻拉了拉白云欢的手指,然后指着窗户边上的一件红袍。
      艳红如血,正如她的红瞳。
      白云欢打了个响指,大功告成。
      可是小姑娘身上可不单单是衣服破旧,头发散乱,虽然小脸蛋儿被白云欢之前用河水洗干净了,可浑身上下还脏兮兮的。
      白云欢吩咐伙计备好了热水,又备好了刀剪,自己一点一点将小姑娘整理干净。
      仿佛这些事是他从小到大就经常做一般。
      苦难在挑选完自己的衣服后,就出了铺子,银子当然是白云欢付,毕竟从强盗那儿抢来的银子,买这些普普通通的衣服,足够了。
      站在铺子门口的苦难,一袭黑衣,与普通的佛家弟子穿着的宽松袍子有很大不同的是,苦难的黑衣,紧致而不紧凑,说他是出家人,不如说更像是演武场的兵卒将士。
      两只手上分别缠着白布条,左臂肩膀处,则是系着一根红带。
      缠在手上的白布条情有可原,骑马或是用拳,都用的上。可系着的红带,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苦难就站在门口静静地等,过了半晌,身后,脚步传来。
      回头,只见红衣。
      如墨漆黑的秀发及肩,肌肤雪白,皮肤干净而剔透,似玉石般的脸上,有着一丝局促不安,眉毛细长,如纱幕的睫毛下,红瞳晶莹如朝露。
      十岁的她,离倾国倾城,只差岁月数年。
      一袭红袍,随风晃动,如风黎明中绽放的花。
      苦难愣了愣,然后龇着牙对着公子小姑娘笑道:“现在我可不敢再叫你小乞丐了。”
      红衣小姑娘一边牵着白云欢的手,一边往白云欢身后躲了躲。
      苦难无奈的一笑,抬起头看着白云欢。
      白云欢摸了摸红衣小姑娘的头,然后看着水井镇的街道,轻轻开口。
      “目标”
      “补天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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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井镇上,有清风,有阳光。
      有一神色拘谨的红瞳女孩。
      有一面容清秀的黑衣小佛。
      有一闭眼轻笑的白衣少年。
      有一笑意盈盈的白发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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