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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你确实是很有用的[1/2页]

万物起源阿卡姆 多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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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长?
      戈登心里咯噔一下。
      坦白的说,他不是没有过这样的想法。
      作为把整个身心都献给哥谭,每天在外面的日子比在家里的时间要多出好几倍的工作狂魔戈登来说,他是真正意义上做到了爱哥谭更胜过爱家人,爱自己。
      这许多年来,戈登面临的问题又何止是工作的繁忙和家庭的不能兼顾的问题。
      力有未逮啊。
      作为一个警署的局长,戈登有太多太多的时候,总是想要做些正确的事情,却总是苦于没有更大的权力,每次都被那群猪一样的家伙掣肘,那简直是太难受了。
      如果真的能有坐到那个位置,戈登别的不说,以后再想做什么事情,起码不用等那个根本不敢在哥谭生活的蠢猪的签字了。
      “可是……林恩,你的想法是……”
      如果说这句话的人是蝙蝠侠,准确的说,是蝙蝠侠的另一重身份,布鲁斯韦恩的话,那事情的后续发展就会比较正常。
      布鲁斯会公开支持他竞选,出钱出力出名望,疯狂的给他拉选票,然后合情合理又合法的让他坐稳那个位置。
      以前的时候他们不是没有讨论过这个事情,不过蝙蝠侠出于曾经想以正常方式拯救哥谭时遭受的惨痛失败的顾虑,放弃了这样的想法。
      反正,他做的事,也和什么权力不相干。
      现在想来,貌似真的只有林恩有这个“立场”来提出这样的提议了。
      只是……这回有顾虑的人变成了戈登了。
      想也知道,林恩提出来的办法,那能用合法的方式达成可就奇了怪了。
      戈登不得不慎重考虑。
      他是个守法的人,是个尊重法律的人,是个想以正常的方式拯救哥谭,不至于使自己掉入泥潭,偏离心中坚守的那种人。
      很不幸,林恩,他的朋友,就是那种……出淤泥而涂抹均匀的选手。
      “林恩,我不知道你想怎么做,但是……”
      戈登非常严肃的看着林恩,一字一顿的说道:“我不希望,也不想你用犯罪的方式把我送到那个位置去。”
      想了一下,虽然林恩一向没长心,也不太可能因为他这一句话就受打击了,但是戈登不会这么对待朋友,他一向是一个温柔的人:“林恩,我知道你也是为哥谭出力,为了保护自己的家长……我知道你也很痛心,但是……
      不行。绝对不行。我不会那样坐上那个位置的。”
      戈登说完这句话之后,就一直看着林恩的眼睛,这是他表达尊重的方式,他知道林恩肯定会明白的。
      但是能不能理解,戈登不敢保证。
      而出乎他意料的是,林恩完全没有怪声怪叫的说些什么莫名其妙的话,他看起来就像是个……像是个正常人一样。
      这简直太反常了!
      “哦~我大概懂你的意思了。”
      林恩重重的点头,表示理解。
      “恶人做事,还是要有恶人的方法。戈登你就是太善良了,明显和哥谭的整体气氛不搭。
      这件事我知道该怎么去办了。”
      林恩说着就若有所思的往出走,戈登最怕听到的就是林恩这种“我明白了”、“我懂你意思”之类的说法。
      他敢保证,林恩肯定没懂!
      他懂的一定不是自己说的那个意思!
      “林恩!林恩你去哪?林恩!回来!”
      林恩往出走的位置,并不是门,而是窗户。自从这厮会飞了之后,他的行动路线比以往可放肆多了。
      有窗户绝对不走门。
      戈登也不能跟着林恩一起跳下去啊,只能看着林恩消失在了窗户外面。
      “糟了……”
      几乎是一瞬间,戈登就仿佛看到了哥谭的种种惨状发生,而每一个无比凄惨的画面正中心的位置都站着一个狂笑的林恩。
      他能去做正经的事就有了鬼了!!
      不行!
      得阻止他!
      戈登连忙掏出手机,给蝙蝠侠打电话,他们三个人虽然是朋友,但是戈登一向认为,蝙蝠侠和林恩的脑回路好像总是更合一些,也许蝙蝠侠能劝得动林恩。
      “没人接?”
      这真是比奇怪更奇怪的事情,蝙蝠侠的电话从来不会没人接啊!
      “难道……不会的。”
      戈登摇摇头,想了一下,又把电话打到了布鲁斯韦恩家里。
      秒接,不过接通电话的人是阿尔弗雷德。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阿尔,是我听错了吗……我……”
      “啊戈登!我忘了跟你说了。”
      林恩的脑袋突然倒着出现在窗框的上沿:“如果你想找那只老蝙蝠的话,他被我打晕了,现在就在我家。
      拜拜~”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林恩撂下这么一句话,又消失了。
      而屋子里的戈登还抓着电话,沉默片刻后才继续说道:“阿尔,你听清了吧。嗯……我也认为你找错人了。”
      让林恩去救蝙蝠侠,这和杀了蝙蝠侠好像是一个意思啊。
      ……………………
      离开哥谭警署之后,林恩没有了继续畅游哥谭的想法,这破地方还世界性的大都市呢,到处都是哥特式的建筑,整天都是黑乎乎的没个太阳,吸血鬼来这隐居一年都能出门300来趟,有什么可逛的。
      还是做点正经事比较好。
      “让我看看……啊!是这个方向。”
      ……
      法尔科内。一个不算古老,但确实已经远去了很久很远的名字。
      林恩曾经战斗过的地方,法尔科内家的老宅,虽然因为死人太多,价格又太贵,不怎么讨人喜欢,但它还是迎来了它的新的主人。
      而且还是林恩的熟人。
      企鹅人,奥斯瓦尔??科博特先生。
      作为哥谭现如今实质上的地下霸主之一,科博特喜欢这样的地方。
      至于死人不死人的,这有什么,他一向都是走到哪。哪就会出现成堆的死人。
      宽敞的办公室,名贵的整块杉木打造的书桌,昂贵的地毯,华丽的茶具……
      搭配上一个不怎么合适的,有些陈旧的木椅子,科博特此时就坐在这张椅子上,轻轻的用手抚摸着椅子上的某一个伤痕。
      这是哥谭的“传说人物”林恩留下的。
      科博特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那个疯狂的家伙,那个让人恐惧的笑脸。
      事实上,科博特那天见到了两张那样的笑脸,同样的癫狂,同样的让人感到恐惧。
      如果换做其他人,那个夜晚可能会成为一个无法忘记的噩梦,纠缠不休,让人逐渐崩溃。
      科博特不会。
      他喜欢那种无法无天的感觉,喜欢那种,明知道那不合常理,但依旧发生了的事情。
      他管那个叫:命运。
      “这真的非常令人着迷啊……”
      当当当~
      科博特日常幻想自己成为那个可以主宰别人命运的人,那是支配一切的权力,是万众瞩目的目光,是尊敬,是俯首,是很不服气,但不得不服气的威严。
      国王可以判处你有罪,因为证据证明你有罪,那不叫权力,那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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